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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网讯(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张巧珍)“我原本以为找了一个金牌月嫂,会让儿子儿媳生活轻松一些,没想到差点酿成大祸”3月14日,关女士向《北方新报》反映,她与呼和浩特市玺悦母婴护理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“玺悦母婴”)签订合同,以每月13800元的价格聘请金牌月嫂前往北京儿子家中照顾新生儿3个月,没想到却发生了意外。
2024年12月10日晚上,宝宝出生第二天,月嫂夜里为宝宝喂奶。儿媳熟睡中被一阵异常的声响惊醒,发现月嫂正手忙脚乱摇晃宝宝,此时宝宝面色发紫,几近窒息。幸亏宝宝的外婆在社区学习了一些急救知识,一把推开月嫂,一边拨打120,一边紧急拍打,在120接线员的一番远程指导下,宝宝终于哇地哭出声来,随后被紧急送医救治。
关女士一家愤怒又担忧,谁也不知道这次意外是否会对宝宝的大脑发育等造成不可逆的影响。他们认为月嫂严重失职,作为金牌月嫂,不清楚新生儿喂奶量,更不懂急救方法,危及宝宝生命安全。而玺悦母婴作为服务提供方,理应为月嫂行为负责,于是便向其提出赔偿,却商谈无果。更让关女士气愤的是,当初选择该公司,是被墙上大大小小的牌匾以及锦旗所吸引,事后才知道其中有些是自我包装。
记者在调查中发现,“重点推荐单位”“月嫂定点培训基地”牌匾的发放单位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,但经向协会证实,对方并未给玺悦母婴发放过这样的牌匾。而发放“中国315诚信企业”牌匾的全国优秀战略推广联合会,经查询,该组织未在民政部门登记。
3月14日,凤凰联盟入口双方就这一纠纷来到呼和浩特市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,但玺悦母婴方面态度非常强硬,坚称月嫂行为和公司没有关系,并拒绝了采访。
呼和浩特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巴特尔告诉记者,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七条规定,消费者在购买、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、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。玺悦母婴作为签订合同的主体单位,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但是消协从中斡旋多次,对方极不配合,法人至今没有露面。